近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下发湘教工委通[2012]59号文件,授予我院“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称号。同时被授予文明高校称号的还有湖南中医药大学等七所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决议》精神,推动我院两个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办学品位,培育校园文化精神,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文明高等学校的通知》及《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的要求,我校于2010年启动湖南省文明高校创建工作,并成立了领导小组。近三年来,各处室、系院部对照《评估方案》开展了各项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12年4月,我院正式申报省文明高校,经省委教育工委领导前期考察,同意我校于5月下旬迎接专家组来院评审。5月31日,专家组来院实地考察。专家组由湖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栾永玉任组长,组员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蒋晓明、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长曾力勤、调研员钟大蔚和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长唐珍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部长王波等。专家组就党委对创建文明高校的领导、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校园文化与环境建设、教学与科研效果等五大项共计五十条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估。考察结束后,专家组对我院文明高校创建工作给予的高度评价,肯定我院文明高校创建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还下发湘教工委通[2012]61号文件,对在文明高校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同志进行了表彰,我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匡恂同志因在我院文明高校创建过程中做出的贡献被授予“湖南省高校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